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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2007年,


總放假日112天,


加上休假14天,


上上個月外祖父過世請了喪假5日,


另外補休5天,


一年365天我只工作了229 天,


平均一星期上班4.4天,


 


怎樣?


羨幕嗎?


 


其實我不是很願意的好嗎?


有假不放也是捐獻給公司,


 


雖然,


我們沒有別的公司高額的獎金,


在現在這時代只求穩定囉!


管他日後老公是台北還是花蓮人,


除非他願意給我相同的福利,


否則我是賴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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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ycek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