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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2007年,
總放假日112天,
加上休假14天,
上上個月外祖父過世請了喪假5日,
另外補休5天,
一年365天我只工作了229 天,
平均一星期上班4.4天,
怎樣?
羨幕嗎?
其實我不是很願意的好嗎?
有假不放也是捐獻給公司,
雖然,
我們沒有別的公司高額的獎金,
在現在這時代只求穩定囉!
管他日後老公是台北還是花蓮人,
除非他願意給我相同的福利,
否則我是賴定了!
喬依思碎碎念
joycek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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