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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因為11月颱的影響而下雨,路上到處是混亂的交通,


一上班樓上辦公室的W女士 因為右小指被車門夾到而來我的座位旁,


嘰哩咕嚕的唸了一番,不外是可不可請公傷假、血流不止、疼痛難耐、


無法自己開車去掛急診…,我一看傷口,拜託!


不到一公分的傷口也只剩下滲出血珠而已(我流鼻血都比那還多),


有那麼嚴重要掛急診嗎?原本想告訴他有急救箱上上葯就好了,


不過還是忍了下來,免的顧人怨。


W女士一直叨唸著,我只好無奈送她去醫院掛急診,


既然掛了急診醫生也總得做做樣子,打破傷風針、照X光、縫合傷口


(逢的很細很密所以算3針)、然後再拿點消炎葯,


這樣就凹到醫生開建議休養兩天的證明,最後護士請他簽名,


她竟然說沒辦法簽名,當場被護士小姐吐槽說沒那麼嚴重。


在他縫合傷口時我在外面和護士聊起他的傷口,


護士表示如果沒就醫自己上上葯保持乾燥大約一星期就能痊癒,


W女士太大驚小怪。


回公司之後同事問起這件事,大家直說W女士向來就凡事誇張,


這回真的見識到了!


 


W女士,沒那麼嚴重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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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ycek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