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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和其他部門合辦了一場講習會,說好了各聘一位講師,


他們的講師負責第一時段,我們的負責第二時段,


從報到到引言,一開始的流程都很順利,隨著時間逼近授課時間,


ㄟ講師怎還沒來?他們的主辦人也荒了,趕緊打電話聯繫去,


啥?手機打不通,辦公室ㄋㄟ?挖力哩~還在辦公室,


原來是把時間記錯了,這下遭了,上課時間已到,誰能上去頂阿?


還是趕緊請對方聯絡附近可以支援的吧,於是臨命受為的講師衝忙間趕到,


但時間也去了一半,還好這半小時長官出來頂替了一下,才沒太冷場,


這件事讓我們學到了,凡事都要確認再確認才是做事之道。


還好我負責的部分昨天下班前有聯繫過,講師也提前來到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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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ycek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